2019年,施甸縣紀委監委緊緊圍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、決戰脫貧攻堅任務目標,牢牢把握監督第一職責,圍繞脫貧攻堅、鄉村振興等中心工作,做實做細日常監督,精準發現問題、從嚴執紀問責,為如期實現脫貧摘帽提供了堅強紀律保障。
聚焦重點,實施清單化監督。實施清單化監督機制,圍繞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中涉及的任務、責任和時限等進行梳理,分類制定責任清單、問題清單和問責清單。制定了《強化脫貧攻堅專項督察工作方案》,明確列出縣鄉村三級在脫貧攻堅工作中項目資金落實、政策執行情況、掛包干部作風等15項責任清單和8項問題清單,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落實主體責任。同時,對標問題建立問責清單,明確扶貧領域中違紀違規違法問題的問責情形、問責方式和程序,既避免問責泛化,又防止問責不力。
精準下探,構建立體監督網。向全縣派出14個扶貧專項監督檢查組,建立健全扶貧項目、基礎設施、危房改造、扶貧資金等日常監督檢查機制。同時,構建“大數據+微監督”的監督聯動機制,增強監督實效、確保扶貧信息準確傳遞。在全縣137個村建立了“村務監督微信群”,將村(社區)的扶貧資金管理與使用等信息同步推送給群內居民,群眾足不出戶便能查詢和了解到所在村(社區)的各類扶貧政策與幫困信息,讓群眾能夠更加積極地參與到扶貧工作的監督中來。
標本兼治,做好“后半篇文章”。為發揮審查調查標本兼治功能,該縣在案件查處的基礎上,積極發揮扶貧領域典型案例的教育功能和震懾效應,及時組織發案單位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、組織生活會,非發案單位召開警示教育大會、案例剖析座談會等方式,剖析反思違紀根源,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,推動警示教育向所有行使公職權力的干部覆蓋,達到“查處一案、警醒一片”的震懾效果。(施霽)